艰苦创业阶段(1975—1988年)
1975年,沙洲县(张家港市前身)锦丰轧花厂自筹资金45万元创办了一个小轧钢车间,命名为“沙洲县轧钢厂”。建厂初期,面对一无技术、二无设备、三无原辅材料等重重困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国营大钢厂的夹缝中求生存。1976年8月,建设了第一个电炉炼钢车间,之后又相继兴建了二轧、三轧、机修和制氧等车间,并更名为“沙洲县钢铁厂”,这是沙钢的前身。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改革开放政策,全党工作重心逐渐向经济建设转移。随着国民经济的重新起飞,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建设如火如荼,对各类建筑材料的需求量逐年递增。沙钢抓住机遇,果断上窗框钢生产线,大获成功,积累了资金和经验,成为了国内最大的窗框钢生产基地。
到1988年,沙钢拥有总资产5500万元,年炼钢11万吨、轧材12.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亿元。
- 1975年
- 1976年
- 1977年
- 1978年
- 1979年
- 1980年
- 1981年
- 1982年
- 1983年
- 1984年
- 1985年
- 1986年
- 1987年
- 1988年
-
1975年3月10日
由锦丰轧花剥绒厂用45万元自筹资金建办的小型轧钢车间正式投产。
-
1975年6月10日
轧钢车间命名为“沙洲县轧钢厂”,隶属沙洲县商业局,成为沙洲大地第一家冶金企业。
-
1975年11月26日
为实行配套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兴建3吨电炉炼钢车间。
-
1977年3月30日
150立方米制氧车间开工建设,于当年10月1日建成投产。
-
1977年4月15日
苏州地委授予钢厂“走大庆的道路,学大庆的先锋”锦旗。
-
1977年9月3日
厂长张耀生以沙洲县先进生产单位代表的身份随沙洲县学大庆代表团赴大庆参观学习。
-
1978年2月15日
沙洲县计委以沙革委(78)第6号文明确:沙洲县钢铁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人权、产权、财权属县商业局,生产计划、生产指导由县工业局代管。
-
1978年10月12日
对轧钢生产实行“五定”(定产量、定员、定质量、定额、定消耗)制度。
-
1978年10月17日
修订岗位责任制。全厂148个岗位,共制订责任制832条。
-
1982年5月11日
巴西、埃及、日本、泰国、柬埔寨等21个国家的参赞、新闻官员、一等秘书等一行到厂参观。
-
1982年8月5日
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讨论通过《职工守则》、《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决议。
-
1982年8月25日
试轧成功15千克∕米轻轨产品,填补江苏省冶金产品空白。
-
1982年10月7日
摩洛哥等35个国家的驻华大使和夫人一行,由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陪同到厂参观。
-
1982年10月12日
波兰、匈牙利等32个国家驻华大使和夫人一行,由外交部顾问何英陪同到厂参观。
-
1982年12月30日
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在江苏省省委常委金逊等领导陪同下到厂视察。
-
1983年2月18日
一炼钢车间二号炉动工兴建。5月4日建成投产。
-
1983年4月30日
沙洲县钢铁厂与轧花厂分离,隶属于沙洲县冶金工业公司。
-
1983年9月13日
沙洲县委召开沙洲县钢铁厂和轧花厂分厂的专题会议,县委及主管局负责人出席。
-
1983年9月15日
沙洲县委任命丁才保为沙洲县钢铁厂党委副书记、厂长,沈文荣为副书记、副厂长,陈国相任副书记,王汉祥、贾祥瑢任副厂长。
-
1984年4月21日
沙洲县委任命沈文荣为厂长,包仲若为副厂长,丁才保任党委书记,张成贤为副书记。
-
1984年8月24日
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审议通过《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等决议。
-
1984年8月24日
厂长沈文荣提出“紧握拳头、锻造精品、专业生产、强势出击”从事窗框钢专业化生产的发展方略。
-
1984年10月27日
20吨电炉工程动工兴建。1985年11月27日该车间被命名为二炼车间,1986年元月投产。
-
1984年11月4日
热轧窗框钢产品荣获江苏省计委授予的优质产品荣誉证书。
-
1984年12月19日
山西省委书记李立功、副书记王建功到厂视察。
-
1986年1月31日
20吨电炉正式投产。省冶金厅厅长王宏民参加投产典礼。
-
1986年3月15日
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职代会常任主席团,通过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
1986年8月11日
沙洲县委、县政府提出“全县学沙钢”的号召。
-
1986年11月9日
冶金工业部部长戚元靖到厂视察,并题词:科学管理,灵活经营,注重质量,开拓前进。
-
1986年12月1日
沙洲县钢铁厂改名为张家港市钢铁厂。
-
1987年3月5日
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张家港市钢铁厂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决议。
-
1987年3月15日
职工疗养院动工兴建。1988年7月24日竣工。
-
1987年5月8日
作为企业象征的“钢铁工人塑像”举行落成仪式。
-
1987年10月
张家港市钢铁厂荣获国家“节约能源二级企业”荣誉称号。
-
1987年10月6日
厂长沈文荣决策引进国外短流程生产线,张家港市钢铁厂与香港永新公司、上海冶金设计院签订《合资建立年产25万吨钢铁的现代化钢铁厂意向书》。筹建永新钢铁公司,成为企业发展新的里程碑。
-
1988年1月1日
窗框钢专业生产线第五轧钢车间改造扩建工程开工。于同年5月建成投产。
-
1988年1月20日
中共张家港市钢铁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丁才保、沈文荣、陈国相、朱瑞祥、包仲若、杨石林、姜锦兴等7人组成第二届党委会,丁才保当选为党委书记,沈文荣、陈国相、朱瑞祥当选为党委副书记。
-
1988年2月12日
企业获省“冶金工业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
1988年5月10日
张家港永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成立,沈文荣任董事长,丁才保任副董事长。
-
1988年5月16日
75吨电炉钢厂项目获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
-
1988年5月17日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顾秀莲,在苏州市市长俞兴德、张家港市委书记王振明、市长沈澍东等陪同下到厂视察。
-
1988年9月16日
张家港市钢铁厂被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评定为1987年度国家二级企业。
-
1988年10月28日
沈文荣任市钢铁厂党委书记。